肆拾肆-九十二
田克顿之所以不喜欢用热情男孩跳过赶路的过程,其实是有原因的。其一,他很有可能在被跳过的过程中受伤,例如自然灾害或是人为因素的影响;其二,他在跳过赶路的过程后,体力会进一步地衰竭——他虽然跳过了赶路的过程,但他仍然消耗了相对性的体力。所以,千里迢迢地赶过来的田克顿的状态其实不是那么好,用肉眼就可以看见这个家伙的衣服上沾了不少血,身上也有一块块的淤青和伤口,他更是气喘吁吁看起来像是很累的样子。威尔逊和上官茗的联手夹攻反而让他更加狼狈了;在二者中间,他选择跳过威尔逊的攻击,毕竟查理的破坏力大伙儿都是有目共睹的。但他没有想到,上官茗的攻击更加强大;查理砍出来的只是严重的皮外伤罢了,但上官茗却用能够与田克顿的内脏产生共鸣的音波能量冲击震荡了他的全身上下,让他整个人倒飞晕厥了过去。上官茗自己也很清楚自己这一下子的威力,估计那个黑人先生已经是内脏普遍大出血,五分钟之内是不会对自己和威尔逊产生威胁了。
顺利地除掉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趁着那个高个子的能力还在CD中,威尔逊飞快地控制着游离态猎手,西洋剑再次将那个原本身上就带伤的高个子捅穿,把他远远地丢飞了出去。但这一次金没有再浪费哪怕是一秒钟的时间了,冲着盘腿挨在墙角气喘吁吁只能勉强继续演奏小提琴的上官茗,他终于伸出了自己的手——“Fate”轻而易举地将自己的附体猎手“Flower Dance”抽了出来,将自己用得炉火纯青的“Air Sword”塞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头,金的手猛地一挥,成片的风刃砸向了现在就连调几个音符都很困难的上官茗;眼见着自己的游离态猎手估计是来不及赶回来帮忙把风刃打飞出去了,威尔逊情急之下突然发力,冲上前去将那一辆无辜的摩托车举了起来,几乎是用自己这一生用过的最大的力气朝着那风刃群把摩托车丢过去——一阵奇怪的感觉,威尔逊的手失去了控制,应该是用力过度脱臼了。风刃将飞到了半空的摩托车砸成了一块块扁平的废铁。一瘸一拐地跑上去的威尔逊将那一块废铁直接踢开,呼唤着自己的游离态猎手回去的同时,他也站在了上官茗的身前不远处。他突然一声冷哼,小臂上的一大块肉又被撕了下来,这还是他以移动为前提的金的攻击精准度——若是刚才他没动,金估计可以将他的锁骨和喉管也给扯下来。詹姆士的黑暗风暴仍然在默默地发力,威尔逊的身子越来越虚弱了,黑色的肉正噼里啪啦地从他的身上脱落下来,风雪渗进了他的带着黑色血丝的骨头里,从远处看,他就像是一个披风带雪的亡灵骷髅。
“我不会倒下,我不会倒下,我不会倒下。”
他在心里默念了这句话三次,脚再次向前踏了一步。现在,他和金的所有底牌都已经完全打光了,两个人已经进入了最鲜血淋漓的残忍的近距离搏杀中。只要谁先倒下谁就输了,这一场的决斗,已经完全没有智商和能力比拼方面可言。查理站在了威尔逊的身前不远处,金的手也捂住了胸前的裹藏起来的扑克牌。陡然间,一阵亮眼的剑光在空中闪过,代表了人类愤怒意志和血腥残暴的剑刃如同笼罩在两人头上的暴风雪一般猛烈,掌控着这个猎手世界拥有最强破坏力和速度和精准度的游离态猎手的威尔逊,已经告诉了金,在金的底牌打光的那一刻,也就是金毁灭灭亡的那一刻。
金拥有强大的恢复力,但他并没有能够让自己在每一处的血肉都被精心剔下来的情况下再生自己的躯体;金拥有冷静的头脑,但他不能在自己的手脚在零点几秒内被砍断的情况下继续进攻。在这种速度的进攻下,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的,因为查理的西洋剑可以在零点几秒内把金的整个头颅做成新鲜的生鱼片切片,连同着头骨也能给你一道剁碎开来。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其实威尔逊已经完全放弃操作了,完全是查理本人在朝着这个邪恶的敌人宣泄自己心中的怒火——这六百年里,自己的修炼,不也是只是为了这一刻么。鲜血像是倒翻了的油漆一样把整条马路都染上了色,覆盖上新的白雪的街道呈现出诡异的粉红色,两只瞳孔扩散开来的威尔逊站得像一尊巍然不动的铁塔,在他的眼前是已经真正地被砍成了碎片的金。没有任何再生的理由和条件了,在这样的暴风雪一般的剑击攻击下,没有任何防御技能的金就像是一张纸一般脆弱。在马路的对面,那个高个子费力地站了起来,眼睛中透射出对威尔逊彻骨的仇恨;但是没有用。他只能勉强地蠕动着自己的身子,抱起在天上昏迷不醒的田克顿,一点点地挪向远处的阴暗处。上官茗的嘴唇微微张了张。她没有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如梦初醒一般地站了起来,将他的给她当被子床垫用的衣服重新裹在他的身上,背着这个已经只剩下一口气的大男孩,艰难地跋涉在白雪皑皑的伦敦街道上。暴风雪越来越猛烈,而太阳也越升越高了。相信,就在那不久的将来,当白雪融化时,那令人作呕的肉身就会随着阳光一道变成灰烬。
猎手战就像是一阵云烟。当一方处于极度的劣势时,或许就在十秒钟之前,那个家伙正处于上风呢。但不能改变的是,不管是谁胜谁负,他们最后付出的代价都格外惨重。就像是威尔逊那个家伙,李队和张鹏都已经从拘留所出来呼吸伦敦的雪后空气了,他还躺在正规的大医院里被医生护士们紧锣密鼓地抢救着。贴着散热贴已经吃够了退烧药的上官茗正躺在病床上,望着那一盏代表手术仍然在进行中的灯,心情很是复杂。真是一个传奇的家伙……不知道他有没有达到他的心愿就是了。只不过,这还是得要撑到他活下来大伙儿才有资格去替他思考吧。
经是二十年后。在这二十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那些牺牲的同伴已经全部被正式而隆重地埋葬;而征伐队的战士们,也回归到了他们正常的生活中,像是一个个普通到了极点的上班族和学生一样。CDH组织的炎影和袁皓曾经被田克顿袭击,如今他们已经从濒临死亡的状态又变得活蹦乱跳,但他们两个已经退出CDH组织,新的领袖已经上台了——不是威尔逊。李队仍然像奥德可口中的战斗者一样,活跃在CDH组织的赏金任务中;张鹏也如愿以偿地让金移植在自己妹妹大脑里的脑组织失去活性,据说从精神病院里把他妹妹接回来的张鹏的日子过得很高兴,只不过唯一的变故就是高考;传奇的几个星期让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没办法复习的他在高考时考砸了,他只能复读重考,在第二年的高考中成功考上了金川市本地的重本。上官茗过上了她最喜欢的平静的生活,只是自己的愿望已经达到,现在的她变得十分迷茫罢了——但终究地说,她还是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很幸运,不是么。威尔逊呢?在完成这次对金的征伐过后,他满怀希望地满大街地找金的老巢,结果连根毛都没捞到,听说是田克顿苏醒过后带着詹姆士和金家的那条小黄狗卷了金的遗产跑路去了,这气得威尔逊整个人都浑身发抖。不过,CDH组织的各位倒是不亏待这个功劳最大的家伙,为了表示诚意他们还是从已经紧凑得不行的同盟会资金里搞来了一两千块钱,打赏给了威尔逊。于是威尔逊很理所当然地退学了。带着这一两千块钱,他开始了自己的神奇的创业之旅,凭借自己出彩的商业头脑和投资手段以及笼络人心的技巧成功地发家致富,成为了伦敦市的少有名气的百万富翁——不过,现在这个时代百万富翁实在太多,威尔逊实在不算什么;但像他这样用一两千块钱成为百万富翁的人真不多。至于他搞什么行业呢?服务业,高档的人气爆棚的中式餐馆(当然,卖的食物肯定是合老外口味的中国菜),以“纯粹的美食”和“高雅的美食鉴赏”为原则——像极了很多年前那个温柔的儒雅的美食家。
时间是现在,凌晨。空无一人的马路的大街上,一个穿着薄薄的背心的青年正静静地站在马路的正中央处。他静静地望着自己的双手,许久,又重新地垂下。
他只记得三件事。第一,他的名字叫做本;第二,他了解所有的猎手的设定;第三,便是自己失忆前短暂无比的像是一道闪电一般转瞬即逝的记忆:那疯子一样犹如是煞神下世的狂笑声,一对亮晶晶的反光的眼镜,一柄沾着血的斩骨刀,和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那一刀将自己的手臂齐刷刷地剁了下来,但现在的自己的手却仍然好好的。那个人到底是谁?是幻觉吗?为什么自己会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的大街上?为什么时间是深夜?距离自己失忆已经过去多久了?一箩筐的问题将他整个人都埋了起来。
现在的这个“自己”,应该是有父母和亲人的吧?看自己的装束,再不济,自己应该也有很熟悉的同学才对吧?自己必须找他们来寻求帮助才对……问题是自己怎么样才能够联络上他们呢?自己什么也不记得,就连自己的家和自己的学校在哪儿也不记得,即使记得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去,这个陌生的城市真是太令人头痛了……他呲牙咧嘴牙疼一般地托着腮想着办法,突然,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回过头来,看到了一张陌生而又熟悉的清秀漂亮的女孩子的脸。
“喂,在大街上乱晃什么呢?本?”
第四卷:都市篇:野郎猎手
序篇(1)
序-本和凌晨两点的收音机广播篇(1)
“那你又是谁?”本望着身后的女孩子,他拼了命一般地在自己的脑袋里寻找着任何有关这个人的记忆,但和他预料的一样,他什么都没记起来,“你又有什么资格说我在凌晨的大街上乱逛啊?你也不是一样吗?”
“我怎么就不能管了!”那个女孩子气呼呼地瞪着本,脸颊像是河豚一样胀鼓鼓地凸了出啦,“我可是你姐姐啊!老弟,你是不是傻掉了啊,是不是连你姐姐都不认得了……你的额头上怎么这么多汗?现在天气应该不算很热吧,你怎么出了这么多的汗?”
“那我就实话实说了吧。”本叹了一口气,“老姐,我失忆了,我除了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叫做本以外其他的事情全都忘记了……你能帮助我重新回忆起来吗?”
“你少给我装蒜了!”老姐整个人都要跳起来撞到本的脸上了,芬芳的少女气息扑得本一阵不适应,“这就是你两个月连家都不回的理由吗?我还以为你死掉了呢!别骗我了!”
个名叫“普蒂斯”的笨蛋老姐的口中终于得知,他似乎还很不得了呢——两个月没有回家,一点儿消息也不透露出去就失踪不见了,两个月后又诡异地完好无损地不缺胳膊不缺腿地站在大街上出现了,和失踪前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失去了记忆。他也很想知道为什么他的笨蛋老姐会在深夜凌晨时分跑到大街上乱逛,结果被普蒂斯一句话给噎死了:“你老姐我自然有自己的事情去干——我已经不是你这样的还在读高中的小毛孩,上大学的同时也总得去打一份夜工吧?”而他的身世和家庭背景,似乎也很有来头:父母都在国外;普蒂斯是老爹和老爹的第一个妻子的孩子,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老爹的第一个妻子去世了,于是老爹娶了第二个妻子,生下了现在的本。对于那个只在印象中存在的老爹和老妈,普蒂斯也没什么好话:“他们两个也是够狠心的,我才七岁、你才五岁的时候他们就派人把我们俩送去中国的金川市留学了,什么家务什么日常生活都要我这老姐帮你处理搞定,家长会都是我上的,那两个本应该上去的家长只给我们提供钱……”
“真是一个没道理的家庭,”本没头没脑地叹了一口气,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自己的家庭,在他的潜意识里他以为自己拥有一个更美好圆满的家庭呢。“那,老姐我们还是先回家里去吧……我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两个多月了,家里应该还有一大堆关于我的事情要去处理吧。”于是,普蒂斯带着本左拐右拐到了金川市的某个人迹罕至的郊区地方,指着一间一看就知道背阳的一年四季日照时间估计都不会超过四个小时的公寓楼:“这个就是我们的家所在的单元楼了。里面虽然很旧,但是总体上还是能够住人的。还有,你小时候总是喜欢搞一些机器人的东西,所以你的房间里可能摆满了一大堆的你自己做出来的机器,你离开之后的两个月里我一直都没进你的房间里头去,就怕这一天你说我乱动你的私人财物呢,如果你的脾气稍微好点我早就把你这些破铜烂铁全部都丢进垃圾堆里了……”
本默然无语。他听得出来姐姐的声音里的哭腔和抱怨。是啊,当时的自己无端端地一走了之消失不见了,这个自己素不相识的笨蛋姐姐应该哭了很多回才对吧……心里是终究都不相信自己已经离开了的这个事实吗?但她也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啊,即使自己毫无征兆地离去也没有丝毫会回来的征兆,她依旧坚持着自己的生活,只是为了她的那个该死的笨蛋老弟吗。站在了简朴的“401”的房间门口,看着放在窗边的鞋柜,他又顺口问了一句:“为什么这鞋柜这么干净,上面一双鞋子也没有啊?难道这鞋柜只是一个摆设吗?”
“我以为你摆在那儿的那些臭鞋子再也用不上了,所以全都帮你收了起来……”普蒂斯瘦弱的身躯突然收缩抽搐了一下,但她很快就抬起头来,仰面望着天花板,含着泪轻轻地苦笑,“没事了。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原来的那个本,你真是个人渣。本心里是这么想着的,但他却很无所谓地四处打量着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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